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2011年7月修订)
发布人:高磊  发布时间:2011-09-22   浏览次数:941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统战部工作职能

20117月修订

统战部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基本职能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主要工作任务和具体职责如下: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负责提出并组织实施校党委统战工作年度计划,定期向学校党委汇报统战工作情况,总结统战工作经验,建立健全统战工作规章制度。

2.了解和把握基层分党委贯彻执行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统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情况,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统战工作。

3.协助校党委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征求意见制度、校党政领导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学校重大会议制度。负责向校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和无党派人士联谊会发放校党委常委会议纪要和校长办公会议纪要。为党外人士建言献策和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搭建平台。

4.支持和协助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和无党派人士联谊会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搞好自身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上级组织的联系与沟通。贯彻落实照顾同盟者利益的有关规定。

5.协助党委做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具体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选拔、培养、考察和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党派安排的举荐工作。

6.鼓励和支持统一战线广大成员在“建言献策、本职岗位、服务社会”等方面积极履职。开展专题调研和建言献策活动,组织评选表彰统一战线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组织开展“海西春雨行动”。

7.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履职。协助省政协委员小组加强自身建设,做好视察调研、提案素材征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

8.发挥侨联、台金胞联和留学生同学会组织的作用,做好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外籍华人的统战工作,关心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9.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团结稳定工作。

10.加强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宣传教育,做好统战信息收集报送工作,负责学校统战网页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扎实做好统战理论研究工作,协助省委统战部政党理论福州研究基地开展工作。

11.重视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协助校党委加强对分党委统战委员和统战干部的学习培训和工作经验交流。

12.按照学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文书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13.完成上级和学校党委下达的其他统战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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