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解读之二——如何提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的实效?
发布人:郑青  发布时间:2017-01-11   浏览次数:2015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解读之二——如何提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的实效?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统战新语”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对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作出规定。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更需要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是指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对中国共产党进行的政治监督。
 
    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是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党际性、协商性、组织性等特点,有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进一步提高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实效,要始终把握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多党合作政治格局,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着重在提高思想认识、落实规定、提升能力等方面下功夫。

    提升中共领导干部接受民主监督的自觉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民主监督,对中国共产党而言,要容得下尖锐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党的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多党合作、民主监督理论政策的学习,深化对民主监督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加大对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发挥情况的宣传力度,将接受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途径,提高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接受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切实贯彻落实民主监督的制度规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对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提出明确要求。《条例》进一步明确民主监督的10种形式,要切实加以贯彻落实。比如,在党委主要负责人召开的专门会议上对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规定,是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进行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是民主党派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有效手段,应纳入各级党委工作议程予以落实。要结合实际探索开展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比如,纪检监察机关听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工作和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提高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民主党派思想政治建设,引导民主党派增强对多党合作制度特色、优势的内在认同,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性质定位的认知,增强民主监督的责任意识。加强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力度,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队伍,敢于和善于提出意见、批评、建议,胜任民主监督重任。重视和支持民主党派搞好专题调研,优化调研选题、调研方式,有效整合资源,强化成果运用等,提高民主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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